WORDS FROM OUR PASTO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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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者分享

大部分的法治社會都有針對不同的犯罪動機設立不同的罰則。從殺人罪的角度來說,有所謂的蓄意殺人或是預謀犯案,也有過失殺人,自我防衛殺人之分。這些都是確保一個事件能得到公平公義的判決。這些的法治概念是從哪裡來的呢?原來這就是上帝的屬性,而神按照祂的樣子造人,也給人有同樣的法治概念。從上帝給予十誡,後來又解釋了誡命的細節時,就可以看到上帝是何等的公平。讓我們先看出埃及記21章其中的部分記載: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35「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,以至於死,他們要賣了活牛,平分價值,也要平分死牛。36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,主人竟不把牛拴著,他必要以牛還牛,死牛要歸自己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這個例子裡,我們看到針對一家的牛傷了另一家的牛,因為這是牽扯到一家人的財產與生活,因此有必要的先處理動機問題。因為牛是牲畜,畢竟人無法百分百的確保不傷人。因此才會在第一個部分提到若是誤傷的,雖然這牛的主人不是刻意的,但畢竟是沒有盡到保管的責任。將傷人的牛賣了來將一半賠償對方,對自己,對他人,都有交代。但是這個法條的第二部分,是當牛的主人明知到牛有傷人的前科,卻不好好將牠拴好,造成其他人的損失,哪就是主人的蓄意傷人。責任更大。因此要用活牛去換那死掉的牛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只是這個例子,21章整章都在提到上帝公平的法則。重點在於,上帝將人看為人。任何人在神面前都是一樣的,一樣的形象,一樣的罪人,一樣的價值。沒有人應當被看為物品。所以在處理關於奴婢條例時,也是讓每一個人都有選擇。主人應當保護僕人,因為他們擁有更多。而僕人可以因著安全而選擇永遠做奴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這個世代有太多的錯誤的判決。我們也常常不公不義的對待其他人。我們都用自己以為的對錯彼此對待。但是只有上帝是完全的公平。因為上帝就是公義。盼望我們都能夠到神面前,尋求公義,好使我們能公正的對待他人。也求神為我們伸冤,好讓我們能因公平公義而生活在這個世代裡。